医院和行业协会各出奇招应对医疗风险:建风险预防机制,筹划设立医疗损害互助金
医疗纠纷频发将“医疗责任险”推上前台———当投保医院发生医疗纠纷时,将由保险公司为患者损失“埋单”。记者近日采访了解到,该保险几年前就已在广州现身,当时有近八成大型医院参保,但后来绝大多数都陆续退保了。
原因何在?
医疗责任险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购买的一种保险。在西方发达国家,投保医疗责任保险已成为医方转移执业风险、应对医患纠纷的通行做法。今年7月初,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中国保监会联合下发了《关于推动医疗责任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近日,广州市卫生局答复人大代表建议时透露,广州将积极推进医疗责任险。
但记者调查时意外发现,医疗责任保险在广州并不是新事物,早在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就已经有保险公司推行该险种,但当初参保的绝大多数医院又陆续退了保。
一家曾经参保又退保的广州某三甲医院负责人介绍,医院对医疗责任险感到不满意的主要原因有三:一是患者不认可保险公司,医院仍然无法从医疗纠纷的繁琐事务中脱身;二是保险公司赔付标准不明确,理赔时间长,反而易使患者产生不良情绪和过激行为;三是赔付比例不高,保费动辄涨价,医院感到投保不划算。
至于为数不多的至今仍参保的医院,对医疗责任险也有颇多不满,只是出于“贴钱买平安”的心态,才继续参保。
不仅医院对医责险不满,保险公司也有颇多为难之处,如参保医院不多、保费过低、投入人力物力财力很多、风险很高等等。
据介绍,面对“保费有限、风险无限”的医疗责任保险业务,目前广州市仍然只有人保一家公司开有这项业务,利润比较薄是其他保险公司不愿意介入的原因。
在这种情况下,广州会否像北京、上海那样,强制推行医疗责任险?广州市卫生局医政处有关负责人表示,广州没有立法权,政府只能加强“引导”。
据了解,为了提高对医疗损害赔偿的抗风险能力,广州许多大型医院都在内部建立了“风险预防机制”,也有行业协会正积极筹划设立“医疗损害赔偿互助金”,在全省医疗机构行业内建立一套互助保障体系,以弥补医疗责任险的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