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何谓心理干预?
在世界许多地区,自然灾害及人为灾害已经给个人和社会造成巨大威胁,不仅造成物质损失,还会引起个人明显的心理痛苦,甚至使受灾害者形成精神与行为障碍。有证据显示,针对整个受灾群体和高危人群的心理社会于预,能够防止或减轻灾害后的不良心理反应,避免心理痛苦的长期化和复杂化。
我国何时开始对灾难事故进行心理干预?
第一次是1994年底的克拉玛依特大火灾,那是国第一次对灾难事故进行心理干预。一个礼堂发生火灾,烧死300多人,288个都是孩子。当时,自治区教育局的领导来检查教育口的工作,让中小学的孩子去表演节目,表演到第二个节目,大灯泡把幕布烤得着起火来,一着火电就断了,结果外面的大卷帘门落下来了,孩子大人关在里面出不来,连烧带熏,很多人其实都是熏死的,死了300多还伤了100多,这是很严重的一个事故,当时石油部克拉玛依一个医院的书记,对这方面比较敏感一些,他请北京了的心理专家到当地进行心理辅导。
火灾中,有一个9岁的女孩,全班同学都烧死了,就剩下她一个,她晚上就做梦,梦见同学们都从坟里出来招她,她白天醒了就拒绝吃饭。刚开始大家不知道她为什么不吃饭,心理专家去了以后马上实行危机干预。这女孩的妈妈也开了煤气要自杀,不吃不喝了好长时间,于是专家们又到她家做工作,进行心理干预,谈了以后她起来吃东西了,还表示过段时间一定带女儿到北京去整容,建立了信心。还有一些家属孩子去世,又哭又闹又骂,处于一种精神的兴奋状态,专家去给了他们一些适当的心理辅导,并帮助他们走出伤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