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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食禁果让少女痛不欲生

来源:任海勇的个人空间 发表时间:2007-10-30 16:48:26 字体:【

  上海一所高中里,17岁的高二男生小林,和同班女生小雪恋爱了。小雪家里离学校较远,她母亲同意她在学校附近借房独住。涉世未深的小雪,在已有恋爱经历的小林的一番海誓山盟之后,挡不住青春的诱惑,两人偷尝了禁果。很快的小雪就发现自己怀孕了。凭着她在影视剧里看到的知识,小雪买了一些中药,希望能借此把孩子打掉。但几副中药下去没有任何结果,小雪又去一家小医院做人流;但两次人流之后,小雪却留下了后遗症。屋漏偏逢连阴雨,小雪在忙于善后的时候,小林却离她而去。小雪找到了小林的母亲,林母虽给以一些治病的费用,但出言十分难听,说:“你这也是碰到了我们,如果碰到别人得话,谁管你呀”。小雪一方面要瞒着父母,一方面又要花钱治病;但小林母亲的恶语相加,让她每次去要钱的时候,都心存恐惧。就在此时,小雪的母亲来帮她收拾房间,从小雪吃得大量的药里,母亲发现了小雪的隐情。母亲悲愤交加,但又无可奈何。此时的小林,又在和原来的女友续缘了。小雪真是欲哭无泪,她想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小林的法律责任。但她心里很清楚,她是自愿与小林发生性关系的;这种情况下,对于14岁以下的少女,法律才会追究男方的责任。而对于17岁的小雪来说,自愿的性行为,不构成任何刑事责任。小雪为治病花了许多钱,身心俱受到很大的伤害,她希望小林家里能给以赔偿。小雪还是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聘请律师和提出赔偿,都需要她父母出面才行。对于女方14岁以上,双方自愿发生性行为的,法律不认为男方是一种侵权行为;因此,法院判决很难支持小雪的赔偿请求。通俗来说就是,男方愿意补偿当然好;如果不愿意得话,小雪也没有办法。当初不顾一切吞下的禁果,没想到如此的苦涩;这让小雪始料未及,痛不欲生。

  这是上视的《社会方圆》节目,给我们讲得故事。

  此案在现在有一定的典型性。记者是通过少女意外怀孕求助热线,才知道小雪的。这条热线的开通,本身就说明了少女怀孕不是个别的。不可能为某几个人开通一条热线。

  此案中,少女小雪的悲剧有目共睹。但悲剧的根源是什么呢?解决的思路又是什么呢?有人会简单地认为,根源是17岁的小雪和小林过早地发生了性关系;设法挡住他们的性接触,悲剧就不会发生了。而我认为此案的悲剧性结果,不在于少男少女的行为本身;而在于世俗的偏见和社会的压力。

  有人天真地认为,如果两个正在上中学的少男少女不谈恋爱,没有性行为发生,不就什么事都没有了吗?我也很希望是那样,但那未免理想化了。我在我的《早恋的禁忌》一文中,曾经谈到过这个问题。那就是,现代人由于物质生活的改善和性文化的泛滥,人们的性发育成熟期大大地提前了;少男少女在12岁时,性发育就已经成熟了。就像瓜熟蒂落、水到渠成的道理一样,要想完全挡住性发育成熟的少男少女偷尝禁果,是完全不可能的事情。世界上也没有一个国家,采取了有效的办法,防止住了少男少女们的婚前性行为。因此,17岁的小雪和小林发生性行为,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这期节目里,认为小雪的父母不应该让小雪单独住,认为这样给小雪的行为带来了方便,我认为此说非常可笑;即使小雪没有独住,父母也不可能整天跟着她呀。

  小雪怀孕以后,小雪和小林都非常地紧张。为什么会紧张呢?因为学校的老师和同学们如果知道了此事,会认为他们是坏孩子,会认为她是一个放荡的女孩子;而父母如果知道了此事,会对她失去信心。可见怀孕给小雪带来的不一定是痛苦,她所恐惧的也不是孩子本身,而是她可能接触到的一切人对待她生孩子的态度。

  在这里,我想起了一件事。我有一个亲戚是17岁结婚的,那是1961年。结婚的时候,她已经怀孕了;18岁,她生下一个儿子。如今,她已是三代同堂了。我没有看到她17岁结婚,和其他人在27岁结婚有什么不一样的。

  那么,同样年龄怀孕的小雪为什么那么痛苦呢?原因不在于17岁恋爱,17岁怀孕;而在于社会舆论不一样。我们试想一下,如果小雪和小林相爱的时候,她能象一般恋爱中的年轻人那样,把恋爱的事情告诉父母得话;如果她的父母听到女儿恋爱了,象一般父母相女婿一样相一下小林,给小雪提一些参考性的建议得话;如果父母发现小雪怀孕了以后,母亲可以给小雪以指导,或带小雪到正规的大医院里去把孩子打掉,或让小雪生下这个孩子得话,小雪还会不会吃中药打胎,又自己去小医院让不懂此道的人给她做人流呢?

  我有时候非常地着急,我们的父母自己是过来人了,怎么那么糊涂。作父母的难道自己在17岁的时候没有性冲动吗?如果一个人到了17岁还没有性冲动得话,那就不正常了。

  我们不可能让每个人都熬到大龄才结婚,晚婚只是国家的一种提倡;法定婚龄是,男22周岁,女20周岁。小林和小雪开始恋爱的时候是17岁,如果双方觉得非常合适得话,完全可以经过几年恋爱之后,在双方达到法定婚龄的时候结婚。社会舆论为什么老是要把结婚和读书对立起来呢?是不是发生性关系之后就不能读书了呢?现在不是已经允许大学生在读期间,可以结婚了吗?很多人存在着一种非常错误的偏见,认为如果恋爱了、结婚了,读书就不专心了。我有太多的同学,在中学时就开始恋爱,后来考到了名牌大学,而且读完了研究生,现在事业有成。

  社会舆论不应该对已经发育成熟的少男少女之间的性行为带有太多恶意的评价;看待这种人之常情的事情越自然,少男少女的心里就越踏实。家长们和中学里也应该积极地教会少年们避孕的知识;万一出现意外怀孕,或流产或生育都应该走正规的途径来解决,以免对少女造成身心的伤害。当然,少女也应该认识到男女恋爱的多变性;结了婚的人,甚至结婚几十年的人,婚后生了一大堆孩子的人,不是也有很多离婚的吗?何况是没有法律保障的恋爱之后的分手呢?

  我认为,家长和学校在对未成年人进行性教育,或者说恋爱婚姻教育的时候,对于当前这样一个快速多变、丰富多彩的社会,要教会未成年人理智地看待感情世界。我们的学校过于注重描写童话般的世界了,我们的家长也好像觉得儿女永远长不大似的,总把孩子当成小宝宝来看待。这种幼稚化的教育和发现未成年人偷尝禁果之后的极端贬斥行为,使孩子在突然的反差之中难以适应,甚至自暴自弃。

  我认为,对于人性的东西,干涉甚至是暴力干涉都无济于事;对于少男少女,宽容、疏导和关爱才能给他们最大的安慰。千万不要去伤害他们脆弱的心,否则将会对他们的一生都产生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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