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发生这种婚内强奸的原因是什么呢?
就其实质而言,发生“婚内强奸”的根本原因还是在于男女两性在性欲上的差异:男子性欲强烈,性兴奋来得急促,一旦发动起来就难以遏制或中断;而女性性欲驱动比较慢,性兴奋出现也比较迟缓,可以适时而止。有了这种生理上的差异,出现男性欲望勃发,而女性无动于衷的情况,就成为一种必然。但由此而推论下去,并不等于说“婚内强奸”也是必然的,关键在于怎样对待这种生理差异。有些男人是纯粹的自私主义者,他们一有性欲望,就立刻需要得到满足,这时候妻子就完全成了他们获得性满足的工具。还有些男人心目中没有妻子的地位,或者自以优越于对方好几个等级,甚至把性生活当成对对方的赏赐,让这种丈夫来细心揣摩妻子的心思并为此而费神费力是不可思议的。在以上几种人的婚姻生活中,“婚内强奸” 的情况时有发生。
那么,发生婚内强奸的婚姻之间是不是存在着感情方面的问题呢?
我们只是不能够排除这种情况的存在。当然,那些经常有专横而强暴表现的丈夫并不总是对妻子漠不关心。有些男人片面强调自己的主动作用,以为只要男尽其所能,女人的情趣迟早会调动起来,如果没被调动起来,只能证明自己还没有尽到力量。因而,在他们发现妻子的不情愿表示时,不但没有及时收敛举止,反而会变本加厉,以为良好的转变在于“再加把劲”的努力之中。
作为妻子,如果你对性生活不感兴趣,是有权加以拒绝的。尤其是对于那些自私而粗野的丈夫,妻子更应该据理力争,促使其反省自己的行为。但是有这么一种倾向应该加以注意,那就是有些女性完全以自己的情绪为标杆,丝毫不考虑丈夫的性欲特点。这种女性在家里通常扮演“霸主”的角色,事事让丈夫听从自己的安排,即便在性生活中也不肯下放主动权。如果丈夫主动提出要求,不但不去加以善意的理解,反而一味指责丈夫粗暴。如果是在这种情况下出现了所谓状告丈夫强奸的事情,那就完全是妻子的不对。夫妻间正常的性生活是两个人的生活,应该是双方设法消除差距,如果妻子一有不如意便拒丈夫于千里之外,那么夫妻间的性生活就成了自古华山一条路,那就是:丈夫时刻做好准备,只待妻子一声令下,才可披挂上阵。假如夫妻间的性生活变成了这样一种模式,显然是极不正常的,会衍生出许多不该发生的问题。由此可见,只要夫妻间相互体贴,相互理解,所谓婚内强奸是根本不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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