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当说到夫妻平等、相敬如宾,我们总要举汉代人梁鸿和孟光这一对夫妻的例子。其实,我们知道,在封建伦理道德的氛围里,男女间真正的平等是做到的。每当梁鸿做工归来,妻子孟光要把饭菜放到托盘上,举到跟眼一般高的地方,恭恭敬敬地递给丈夫,也就是古代书籍所记载的“不敢于鸿前仰视”。尽管这就是后世所传的“举案齐眉”的佳话,但其中男女不平等的痕迹却是难以掩盖的。应该说,在我国,真正的男女平等只有到了解放后才得以实现。毛主席曾将女性尊为“半边天”,这个时候的女性与男性享有了同样的权利:男人能做的事情,女人也完全可以做到。
这封信是非常有代表性的。从理论上讲,凡是违背对方意愿,用暴力或强迫完成的性行为,都可以叫做强奸。但是按照通行的看法,从来都不把婚内的性行为考虑在强奸之内。
有必要注意的是,没有这样的法律并不意味着丈夫对妻子就可以为所欲为。我们有保护妇女的法律,如果丈夫的行为对妻子构成了威胁或伤害,照样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有必要说明的是,社会学家所说的“婚内强奸”通常远未达到需要诉诸法律的地步,也极少有人为了实现自己的性要求而用暴力手段来对付妻子,大多数情况都像前边那位女性描述的一样,丈夫完全无视妻子的情绪状态,只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性欲而一意孤行。当妻子不肯合作的时候,他们也会强行坚持,但绝对不会像真正的强奸那样采用那种穷凶极恶的方式。如果妻子坚决不答应,他们也会悻悻而退,但结果往往是妻子抵抗不住他们的“死缠烂打”,心里还是满怀不高兴,但动作上却迟缓下来,于是便在半体推半就中让丈夫隧了其心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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