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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5月1日起实行“禁烟令”

奥运官网   2008-5-5 14:16:15  字体:【
北京5月1日起实行“禁烟令” 十类公共场所完全禁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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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范围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信息发布会上获悉,5月1日起,北京市公共场所将全面开始禁止吸烟。这是在1995年北京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的基础上,又一重大举措。

  禁烟范围扩大 十类公共场完全禁烟

  据北京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专职副主任孙贤理介绍,《规定》进一步扩大了完全禁止吸烟的范围,十类公共场所名列其中。包括:一、医疗机构的室内区域;二、托儿所、幼儿园;三、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四、高等学校和其他教育培训机构的教学区域;五、影院、音乐厅、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科技馆、少年宫、纪念馆等科教文化娱乐场所;六、商业、金融业、邮政业、电信业的营业厅;七公共汽车、出租车、轨道交通及其售票厅,室内展台;八,对社会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九体育馆、健身馆;十健身场、体育场的比赛区、作息区。

  《规定》还明确了部分禁止吸烟公共场所。例如公园、游乐场、餐饮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及飞机、火车的等候室,吸烟室应该符合消防安全要求,设置明显的表识,与非吸烟区隔离,并且远离人员和行人必经的主要通道。

  为了推进宾馆、旅店、招待所、培训中心等提供住宿服务、休息服务的特殊公共场所的禁止吸烟工作,结合的实际情况,《规定》要求此类工作场所应当设置无烟客房和无烟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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