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用户,欢迎您来到中医药在线(www.1m1m.com)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快讯 > 热点聚焦 > 要闻报道 > 正文

齐二药事件唯一幸存者医治20个月 不治身亡

来源:新华网 发表时间:2008-1-25 11:26:17 字体:【

  新华网广州1月23日电 (记者赖雨晨肖文峰)“齐二药”假药案受害人任贞朝因严重真菌感染医治无效,1月23日下午在位于广州的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逝世。

  任贞朝2006年4月因重症肝病入住中山三院,4月19日被注射了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假冒亮菌甲素注射液,其后出现急性肾衰竭症状,中山三院为其施行了肝肾联合移植手术并提供了术后救治,垫付医药费超过200万元。

  手术后任贞朝虽然保住了生命,但基本丧失了生活自理能力。

  2007年8月,任贞朝等11名“齐二药”假药案受害人向中山三院索赔系列案在广州市天河区法院开庭,11名原告共索赔2000万元,其中任贞朝一人索赔600万元。受害人认为,中山三院由于抬高了药品价格,其角色应定性为药品销售方。中山三院作为直接责任人,使用假亮菌甲素给受害病人带来无可挽回的伤害,理应负赔偿责任。

  中山三院则认为,根据我国《药品管理法》和《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保证药品质量的义务在药品的生产、经营者和药监部门。药品是通过广东省招标采购来的,批文和证书都齐全,中山三院在药品采购和使用上都没有过错,而且仅仅是药品的使用者,应由药品的生产者和经销商承担对受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到目前为止,此系列案件均尚未审理结案。

  2006年4月19日,中山三院按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中心的规定,开始采用在药品采购中唯一中标的“齐二药”亮菌甲素注射液。随后不久,65名陆续使用该药品的患者部分出现了肾衰竭等严重症状,其中13名患者最终死亡。5月,“齐二药”亮菌甲素注射液被认定为假药,全国紧急查封。

查看评论】【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精彩广告
精华荟萃
  • ·
  • ·
  • ·
  • ·
  • ·
  • ·
  • ·
  • ·
健康热贴
  • ·
  • ·
  • ·
  • ·
  • ·
  • ·
  • ·
  • ·
广州中医药大学网络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粤B2-20070109
Copyrigh 版权所有 2001-2008 www.1m1m.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粤)经营性2004-0009
本站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诊断及医疗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