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权威部门的说法 教育部门:不能剥夺孩子教育权
“低龄儿童中,每年体检发现的‘乙肝病毒携带者’并不少。”宋新强说,郑州市教育局中小学生卫生保健站每年都会定期组织对全市中小学生进行体检,从而也常会检测到一些低龄学生是“乙肝病毒携带者”。
宋新强说,对于出现在学生中的“乙肝病毒携带者”,病情严重者,教育部门建议其先就医看病,经医院证明完全康复后才能重新入读。而病情较轻的则由校医和老师注意患者的日常生活,尽量做到其在餐具等方面与其他学生的隔离。除此之外,学校还必须做到为患病学生保守秘密,不允许发生歧视、孤立等现象。
“近几年的体检中发现属于‘乙肝病毒携带者’的低龄儿童中,来自农村的孩子较城市孩子要多。目前在郑州市还没有明文规定,‘乙肝病毒携带者’患儿不能入幼儿园或是入学,因此,处理起这类问题来,学校也会感到很棘手。但有一点不能回避,学生有入幼儿园、入学接受教育的权利,任何人不能剥夺。”
一个不容回避的现实 “乙肝”歧视现象社会上时有发生
我省一位教育界人士说,“乙肝”问题不仅涉及上学问题,也涉及就业问题。目前,整个社会对“乙肝病毒携带者”及乙肝患者有各种不同的看法,歧视现象也时有发生。
教育部为维护“乙肝病毒携带者”上学的权利,避免高校招生中的乙肝歧视问题,与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下发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录取及专业选择做了相应的规定。
他介绍,目前我国的相关政策中,没有明确指出“乙肝病毒携带者”患儿能否入读幼儿园及接受义务教育,而《义务教育法》中规定,任何孩子都具有接受教育的权利。“目前我国‘乙肝病毒携带者’已超过1.2亿人,他们就学、就业的权利应该得到保障。”
而据了解,从2006年开始,广州开始尝试让“乙肝病毒携带者”幼儿入托,和其他正常孩子一样接受教育,且至今尚未接到因此发生传染的报道。 (首席记者 张可丹 实习生 宁甜 文 记者 白周峰 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