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全民医保”典型性成功点
在虾蟹肥美的海滨城市威海,市民们品尝到了全民医保的“第一只螃蟹”。威海市成为全国第一个推行全民医保的地级市。早在2006年,79个试点城市公布之前,威海已经开始医保试点工作。
对于很多城市职工来说,单位会为他们缴纳社会保险。但是,没有单位的无业人员、老人、孩子,却成为医疗保险的真空地带。为防止一些人因病致贫、返贫,和其他大都市一样,威海启动了大病救助活动,对低保户和困难户实施大病救助。威海市出台城市合作医疗办法,财政拿大头,个人拿小头,把基本医疗保险范围扩大到全体城镇居民,在全市实现医保的“无缝覆盖”。
统筹基金支付住院费用设置起付标准和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一、二、三级医院的起付标准分别为400元、500元、600元,每次住院的起付标准相同,年度内第3次住院不再设起付标准。统筹基金支付住院费用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0000元。住院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以上,不足5000元部分,个人负担20%;5000元至30000元部分,个人负担10%。
威海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即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及农村居民新型合作医疗三大平台的建立,为各个阶层的威海居民都能选择合适的保护伞提供了保障。
儿童和学生被纳入医保范围,是威海市此次启动城镇全民医疗保险的一大特点,引起了许多居民的关注。全民医保实施后,所有户口在参保地的学生及学前儿童,都可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而且每年的保费只是成人的40%。如以后因升学、参军、工作离开参保地,且参保期间没有因大病报销医疗款的,缴纳的医疗保险费50%将退还给本人。
山东大学口腔医院威海分院一位护士告诉记者,威海市民对“全民医保”热情高涨,从去年开始试点就有很多居民积极参保,“花几百块钱买个心里踏实”,这大大减轻了患者的经济负担和心理负担。
记者致电威海市医疗保险负责单位,被告知现行医疗保险在9月份已经停办。但不久前,新的医保政策正式出台,并将于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新的政策将市民每年所缴纳保费从800元降低到300元,报销比例也相应调整。
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在2008年前,新办理的医疗保险依旧按年初制定的标准进行。政策会在实施中不断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