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食药监局发布了本年度第一期违法药品广告汇总,阿莫西林胶囊等20种药品因违法发布广告被通报,另有5种药因严重篡改审批内容进行违法宣传而被撤销药品广告批准文号。国家食药监局提醒消费者,谨慎购买被公告的药品。
这些违法的药品广告中含有超出食药监管部门批准的功能主治范围、不科学表述功效的断言和保证、以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其中,青海、黑龙江、山西、辽宁、福建省食药监管部门撤销了青海省格拉丹东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巴桑母酥油丸”、哈药集团三精千鹤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牛鲜茶”、山西正元盛邦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三宝胶囊”、抚顺澎健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抗骨增生片”、福建南少林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降压袋泡茶”5个因严重篡改审批内容进行违法宣传的药品广告批准文号,并自撤销广告批准文号之日起一年内不予受理该企业该品种的广告审批申请。
因违法发布广告被通报的药品还包括——
■ 西安德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参龟固本酒”;
■ 哈尔滨名目生物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壮肾安神片”;
■ 哈尔滨华雨制药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木竭胶囊”;
■ 广州陈李济药厂生产的“咳喘顺丸”;
■ 长春市新安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天麻胶囊(广告中标示名称:中华风骨王)”;
■ 山东华洋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气血双补丸”;
■ 西安阿房宫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虫草双参酒”;
■ 哈药集团世一堂制药厂生产的“世一堂牌丹佛胃尔康颗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