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伤寒、副伤寒简介
伤寒、副伤寒是由伤寒杆菌和副伤寒甲、乙、丙沙门氏菌引起的急性肠道传染病,多见于儿童和青壮年,好发于夏秋季。伤寒潜伏期一般为3~42天,平均14天,病程3~4周,副伤寒临床表现与伤寒相似,但潜伏期稍短,都是通过粪——口途径传播,即病菌随粪便排出,污染水、食物(蔬菜、瓜果、水产品、奶制品等)或其它生活用品,再经口食入而传播,不良的卫生习惯是感染和传播的重要因素。病人或伤寒、副伤寒的“带菌者”都是传播伤寒的重要传染源。人得了伤寒病后,在大便、小便,甚至汗液、唾液、乳汁中也有伤寒杆菌。有的排菌期可达数月、数年甚至终身。
伤寒的主要病变为肠道淋巴组织的增生和坏死。临床特点有体温呈梯形升高、持续不退,全身倦怠无力、食欲减退、病人表情淡漠,甚至昏迷不醒、说胡话,相对缓脉(脉博相对缓慢、如体温达40℃时,脉搏仅为90~100次/分)、玫瑰疹(在胸、背、腹部可以看到浅红色稍微凸出的小斑丘疹)、脾肿大及白细胞减少等。病程较长,可有肠出血、肠穿孔等并发症。副伤寒甲、乙的病理变化大致与伤寒相同,只是肠壁病变比较浅表,故很少导致肠出血或肠穿孔。副伤寒丙的肠道病变少而轻,但可在关节、胸膜、脑膜、心包等处形成局限性化脓病灶。
暴发型伤寒起病急,毒血症状严重,常有畏寒、高热、休克、中毒性肝炎、中毒性心肌炎等,严重可危及生命,但如能早期诊断,及时抢救,仍可治愈。伤寒、副伤寒治疗常用首选药物为氟喹诺酮类抗生素,如:氟哌酸,成人每次300~400毫克,一日3~4次;小儿25~30毫克/千克/日,分3~4次口服。病人应注意卧床休息和补充足量水分与电解质。
二、河南流行史
河南省主要以伤寒为主,六十年代发病率高,1962年发病最多,发病率236.3/10万,全年报告病例数116738例,居全国之首。疫情波及全省158个市、县、区。城市、农村均有发生,以农村为主;1964年以后伤寒开始大幅度下降。至九十年代发病率在1.75-0.64/10万之间,暴发疫情偶然发生在卫生条件差的特殊人群中。2000年以后发病率维持在0.64/10万以下,全省伤寒流行呈高度散发,无暴发疫情报告。2004汝州、宁陵等19个市县有副伤寒病例报告,应引起高度重视。
三、国内流行状况
自1990年以后,我国的伤寒、副伤寒到到了一定的控制,平均发病率在4.08-10.45/10万之间,每年报告5.1-12万例,但部分省份(贵州、云南、广西、浙江、新疆)的发病仍居高不下,远远高于全国发病水平,暴发时有发生,近五年一些地区副伤寒流行加重,病原谱发生变化,出现耐药菌株。
四、副伤寒流行特点:
1.易在伤寒、副伤寒老疫区发生,如出现新疫区,有可能出现了局部暴发流行,发病集中;
2.7~9月份为发病高峰季节,最早可出现在4月份;
3.菌型发生改变,甲型副伤寒杆菌占优势;
4.临床表现不典型,以轻型病例为主,主要症状为持续性发热,无玫瑰疹、伤寒面容、相对缓脉等典型体征。
5.血标本培养阳性率高。
五、主要流行因素:
1. 气候反常,环境卫生差的地方易于发生;
2. 流动人口是高危人群;
3. 内陆地区暴发的原因多以自备水源为主,沿海地区多以生食、半生食水产品为主;
4. 轻型病人、带菌者不能及时发现,
六、预防措施
1.得病后要到正规医院彻底治疗,症状消失后两次粪便培养,阴性后才可停药,如治疗不彻底可成为病原携带者,长期排菌;
2.不喝生水,不吃腐烂变质的食物;
3.生食瓜果要洗净,最好去皮后再吃,不能去皮的水果,可用消毒灵或高锰酸钾浸泡10分钟后用清水冲净后再吃;
4.不要生食、半生食海产品(牡蛎、蛏子)和不熟的蔬菜;
5.养成饭前、便后洗净手卫生习惯,洗手时要用肥皂反复搓洗干净,最好搓洗两遍。
6.家中及周围有病人时,要注意自我保护,注意隔离;不要与病人共用碗筷,不要吃病人吃剩下的东西。伤寒杆菌对热敏感,对可能污染的物品可使用煮沸、焚烧、阳光折射、消毒灵浸泡
7.伤寒杆菌在地面水中可生存1-3周,不要接近被污染的水源,更不要在里面洗漱、游泳。
8.必要时,在重点人群中可注射伤寒Vi菌苗。注射后90%的人可产生抗体,完全保护率60-70%。